郝少英,副教授,工学博士,法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兼职律师。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水法。陕西省环境资源法学会理事;陕西省生态学会理事;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陕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专家;江西省科技专家库专家;安徽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陕西省社科基金等科研项目共计14项;在《资源科学》、《自然资源学报》、《清华法治论衡》、《环境保护》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5篇;参编教材5部。代表论文有:《论国际河流上游国家的开发利用权》、《跨国水资源和谐开发十大关系法律初探》、《国际水生态文明的法理基础和科学内涵》、《<国际水道非航行利用公约>争端解决方法评析》等。论文获奖1项;教学获奖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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