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剑,副教授,法学博士。2017年美国东北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访问学者。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教育部、陕西省法学会等科研项目多项。科研成果获奖励多项,曾获西安市社科联第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共青团陕西省委预防青少年犯罪优秀论文二等奖。曾在人民法院(2011年)、人民检察院(2013年)挂职锻炼。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在《法律科学》、《西北大学学报》、《人文杂志》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代表作为:《刑事司法权的时间规限:释义、特征、形式》(《法律科学》2010年第5期);《刑事办案期限的比较考察》(《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年6月)。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