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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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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制定《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一、申请入党
     研究生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4、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登记。安排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入党申请人应定期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料。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⑴ 入党动机是否端正;
⑵ 对党的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
⑶ 政治立场、思想觉悟、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等方面的表现;
⑷ 学习、工作及在校表现。
3、党支部应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培训。从外单位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也应与本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同样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4、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申请人是否被确定为发展对象须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班团组织和辅导员的意见,经支委会讨论通过,确定为发展对象。
  三、接收新党员
   1、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也可通过个别了解、广泛征求意见等形式,整理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共青团组织通过推优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2、进行外调、政审。
3、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
    发展党员要征求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班团组织和辅导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办理入党手续、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填写《入党志愿书》
5、召开支部大会
    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后,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才能召开;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到会;支部大会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接受教育。
    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
    ⑴ 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⑵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情况,提出对其申请入党的意见;
    ⑶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培养教育过程、政审和考察的情况及对申请入党的意见,提请支部大会讨论;
     ⑷到会党员对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党员在讨论中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可由介绍人或支委会给予说明;需要时,也可以由申请人说明;
   ⑸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才能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但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党员,应统计在内;
   ⑹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⑺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⑻支部书记做会议总结,并对申请人提出希望和要求。
    6、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支部书记应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决议内容应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优缺点和通过决议的情况,注明支部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弃权各有多少票,写明通过决议的日期,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7、上报入党材料
    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填妥后,要将申请人所有入党材料一起报送上级党组织。入党材料包括:(1)《入党志愿书》;(2)内查外调材料;(3)入党申请书;(4)发展党员培养对象考察表;(5)党校学习鉴定表;(6)思想汇报;(7)班、团组织意见或群众座谈会记录;(8)个人自传;(9)学习成绩单;(10)党支部考察材料及介绍人意见。
   8、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
支部大会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要将其全部材料报学院党委审查。学院党委详细审阅上报材料,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谈话人在相应栏目中签署谈话情况和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
   9、党委审批
    填写《党委审批意见》时,应清楚写明被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的起止时间;由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然后再将审批意见通知所在党支部及本人,并报组织部备案。
    五、预备期内的教育和考察
   1、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由党支部负责。预备党员每半年应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汇报,内容包括: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谈话,每半年向党支部报告一次考察情况和意见。
    3、预备党员必须参加入党宣誓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学院党委在“七一”期间统一组织进行。
    4、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⑴、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主要表现。
     ⑵、党小组或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⑶、到会党员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进行表决,形成决议。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⑸、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提请党委审议。
    、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结果要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写时,应写明计算党龄的日期或延长预备期的时间,由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公章。
     6、入党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及所有入党材料存入其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