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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系列讲座之再审申请书写作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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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讲座之再审申请书写作
 
 
  
2018年6月28日晚19点,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法律实务系列讲座在雁塔校区第三教学楼3036教室隆重举行。
本次讲座由西安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姚玲主讲,题目是“司法文书写作中的几个问题”,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副院长淡新昌主持,刑事法学院董少谋教授点评。
 
 
 
姚玲律师先从申请再审的三个阶段讲起,受理阶段、审查阶段、审理阶段,各阶段准备材料的不同点、侧重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二百条的规定,提起再审应符合下列一十三中情形之一,指出撰写再审申请书要点:一是找全找准原裁判所有错误;二是用好用准每个法定事由;三是围绕再审事由组织材料;四是全面阐述充分准备原则。
然后,姚玲律师针对张*水案,从有新的证据出现,基本事实缺乏事实证明,举证责任分配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等三个方面分析,引导同学们从中发现问题,撰写再审申请书。
 
 
 
 
最后,民事诉讼法学科带头人董少谋教授做了点评,他引用沈德咏的话“我唯一想说的是,我们亲爱的祖国有着数千年的文明史,而实行法治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时间。悠久的历史既是财富,也是包袱。实践反复证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可能是“跳跃式”“跨越式”的,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必须立足国情、尊重规律、循序渐进,不允许犯颠覆性的错误。因此,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法治和司法现代化之路还很漫长,我们这一代人,甚至未来两、三代人,注定只能是筑基者和铺路人,在推进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上,务必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务求实效,稳中求进是最明智的选择。”勉励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学以致用,勤奋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