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学微专业招生宣传
面对不断迭代增速的ChatGPT革命,既懂法学又懂现代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已成为数字时代法律人才市场的刚需。为适应数字中国建设的新要求,促进多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法治学院以培养创新型、复合型法治人才为目标的“数字法学”微专业建设项目已获得我校教务处的批准。
一、数字法学发展现状
(一)相关案件层出不穷
杭州互联网法院是我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该法院的成立,开启了中国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先河。截至2022年8月15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在5年间共结案81443件。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精心选择了10个与数据或算法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予以发布,以期为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形成算法治理体系贡献司法智慧。
案件名称 |
争议焦点 |
案件地位 |
某(中国)软件公司与安徽某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数据产品的法律属性及权益保护 |
本案系全国首例数据产品纠纷案,也是首例涉数据资源开发应用正当性及数据权属判定的新类型不正当竞争案件。 |
浙江某金融服务公司、重庆某小微小额贷款公司与苏州某网络科技公司商业诋毁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公共数据商业化利用的合法性边界 |
本案是全国首例公共数据案,涉及大数据商业模式下公共数据使用行为的正当性问题。 |
深圳某计算机公司、某科技(深圳)公司与浙江某网络公司、杭州某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数据权益的权属判断与分类保护 |
本案系全国首例微信数据权益认定的案件。 |
杭州某科技公司与汪某商业秘密纠纷案 |
直播数据构成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 |
本案是杭州互联网法院首例数据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案件,也是首例数据保护适用惩罚性赔偿案。 |
某计算机系统公司、某科技(深圳)公司与杭州某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微信社交数据的性质及数据爬取行为的认定 |
本案系杭州互联网法院首例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依法保护数据,并适用“互联网专条”判定数据抓取行为不正当性的新类型典型案例。 |
杭州甲科技公司、杭州乙科技公司与杭州丙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以“撞库”方式获取经销商数据库的行为界定 |
本案系首例对以“撞库”方式获取经销商数据库行为进行司法界定的典型案例。 |
许某某与杭州某软件服务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
平台算法自动化决策的司法审查标准 |
本案系首例对网络平台算法自动化决策的司法审查进行规制和探索的典型案例。 |
赵某某与浙江某网络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
电子商务平台算法歧视的司法审查 |
本案系首例消费者状告电商平台提供智能检索服务违约案。 |
陶某某与敖某某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
游戏算法生成的角色形象独创性的认定标准 |
本案系首例游戏内置算法生成的角色形象著作权纠纷案件。 |
北京甲科技公司、浙江某科技公司与北京乙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人机互动视听作品的独创性认定标准 |
本案首次对人机交互智能生成物是否具著作权法上的独创性,提出从画面呈现状态、上下衔接、体现的画面感的独创性三个维度,结合人机交互生成内容表达空间综合认定是否构成视听作品的判断方式。 |
(二)学科发展现状
伴随数字技术与法学研究关系的日益密切,国内高校对数字技术与法学交叉学科的建设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化效应。较为代表性的学科建设如下:
高校名称 |
开设专业(方向) |
培养层次 |
清华大学 |
计算法学 |
硕士 |
中国人民大学 |
数字法学 |
硕士、博士 |
中国政法大学 |
数据法学 |
硕士、博士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
网络与信息法学 |
硕士、博士 |
西南政法大学 |
人工智能法学 |
本科、硕士、博士 |
华东政法大学 |
智能法学 |
硕士、博士 |
东南大学 |
大数据与互联网法学 |
硕士、博士 |
辽宁大学 |
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学 |
硕士、博士 |
上海政法学院 |
人工智能法学 |
本科 |
江西财经大学 |
法学(数据法学) |
本科 |
(三)学界愈加重视数字法学研究
数字法学相关年度发文曲线
数据法学相关年度发文曲线
计算法学相关年度发文曲线
可见与数字法学相关的研究愈发得到重视,培养该方向具有法学和数字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增加,我校开设数字法学微专业是适应社会发展趋势的选择。
二、数字法学微专业概述
“数字法学”微专业由法治学院牵头,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商学院共同参与建设,是一门涵盖法学、计算机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内容的交叉学科培养模式。我校设立“数字法学”微专业,旨在为司法机关、科技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输送一批创新型、复合型法治人才。
三、数字法学微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致力于复合型人才发展的本科生为培养对象。主要通过科技与法律两大领域交叉课程的设置,为培养既掌握新兴数字技术,又掌握法学多元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提供交叉学科的体系支撑和知识供给。
1、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技术原理,通晓智慧法务相关知识、专业技能与研究方法。
2、可以独立从事法律大数据分析、公共法律服务分析、智能化法律服务转型研究和实务业务。
3、能够胜任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国际组织、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信息技术行业及其他单位的数字法律工作、管理工作及产品研发工作。
四、数字法学微专业师资队伍
“数字法学”微专业的师资队伍依托西北政法大学数字法学研究院,组建了由二十余位具有跨学科背景、海外留学背景、学科结构多元的校内外学者组成的教学团队,校内学者来自法治学院、行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和商学院,所教授课程较为全面地覆盖了数字法学的各个领域。除此之外,我们还邀请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各相关领域和学科的学者共同发力。我们培养力量有:
姓名 |
职称 |
所在单位 |
孙昊亮 |
教授 |
经济法学院 |
杨建军 |
教授 |
《法律科学》编辑部 |
李大勇 |
教授 |
行政法学院 |
倪楠 |
教授 |
经济法学院 |
杨锦帆 |
副教授 |
法治学院 |
赵敏 |
讲师 |
法治学院 |
朱战辉 |
讲师 |
法治学院 |
董青梅 |
副教授 |
法治学院 |
李佳飞 |
讲师 |
法治学院 |
张永林 |
讲师 |
法治学院 |
王永恒 |
讲师 |
法治学院 |
郭研 |
副教授 |
刑事法学院 |
汪鹏 |
副教授 |
刑事法学院 |
国瀚文 |
讲师 |
民商法学院 |
鲁甜 |
讲师 |
经济法学院 |
马宁 |
讲师 |
行政法学院 |
张夏恒 |
教授 |
商学院 |
张曼 |
副教授 |
商学院 |
林熹 |
教授 |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
吴军杰 |
研究员 |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
裴庆祺 |
教授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詹阳 |
教授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彭宏洁 |
高级研究员 |
腾讯研究院 |
杨锦炎 |
博士后 |
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 |
黄斌 |
律师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
张延来 |
律师 |
杭州垦丁律师事务所 |
麻策 |
律师 |
杭州垦丁律师事务所 |
五、数字法学微专业课程方案
数字法学微专业的课程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具体课程名称及授课安排如下:
拟授课程概览:
序号 |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考核方式 |
1 |
必修 |
《数据法学》 |
3 |
36 |
闭卷 |
2 |
必修 |
《人工智能法学》 |
3 |
36 |
闭卷 |
3 |
必修 |
《区块链法学》 |
3 |
36 |
闭卷 |
4 |
必修 |
《信息与网络法学》 |
3 |
36 |
闭卷 |
5 |
必修 |
《法律大数据检索》 |
2 |
24 |
检索报告 |
6 |
必修 |
《大数据技术及法律应用》 |
2 |
36 |
上机测试 |
7 |
必修 |
《人工智能技术及法律应用》 |
2 |
36 |
上机测试 |
8 |
选修 |
《区块链技术及法律应用》 |
2 |
36 |
上机测试 |
9 |
选修 |
《Python程序设计》 |
2 |
36 |
上机测试 |
10 |
选修 |
《元宇宙法律实务》 |
2 |
24 |
分析报告 |
11 |
选修 |
《数据与个人信息合规实务》 |
2 |
24 |
分析报告 |
12 |
选修 |
《网络标杆案件实务》 |
2 |
24 |
分析报告 |
六、数字法学微专业培养资源
“数字法学”微专业教学团队与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北京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腾讯研究院、杭州垦丁研究院,以及北京、上海、深圳、杭州、西安等地的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学生之后可通过这些机构了解行业最新动态,进行专业的实训,学生将通过法学界和法治实务界携手培养,成长为具有学科交叉研究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卓越数字法治人才。
七、报名指南
“数字法学”微专业主要招生对象为本科二年级学生,通过自愿报名、面试及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招生。
1、招收人数:150人
2、报名人群:本科二年级学生
3、报名方式:自愿报名、面试及双向选择的方式
具体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
李老师:188 5927 9691
朱老师:189 9270 0517
电子邮箱:20000193@nw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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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关于开展微专业试点建设的公示 - 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 (nw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