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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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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
 
为做好我校2018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本次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8修订版)》规定,学位办每年下半年受理学位申请的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15日,请各位申请人提前安排各项工作,务必于10月15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所有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所有属于未按时答辩延期的学生必须是已向学位办提交过《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并进行备案的学生,否则学位办不予受理申请事项。
二、所有学位申请人员必须达到学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规定各项申请学位条件后,方可提交申请学位材料。
三、根据《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规定,我校对所有申请学位人员的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只有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规定的学位论文才能进行论文送审环节,经检测过的学位论文在答辩结束前一律不允许修改。
四、申请硕士学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各专业 组织预答辩
9月中旬前
  
 各专业按照学校规定组织学生进行预答辩, 并在9月30日之前向学位办提交《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情况汇总表》。
凡未进行预答辩或未通过预答辩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位申请环节。
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10月15日前)
 
 
凡是符合《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位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在10月15日前准备好以下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
(1)预答辩登记表1份;
(2)答辩申请表2份;
(3)学籍登记表2份;
(4)毕业生登记表2份;(在职法硕不需提交)
(5)符合规范要求的纸质版学位论文10本(其中2本要求符合盲审格式)及电子版1份。
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应当是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推荐的最终定稿,在答辩结束前一律不允许修改,提交论文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一致。
学位论文电子版采用word文档格式,一律采用以下格式命名: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名称.doc。
各学院论文学术规范审查(10月20日前)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
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务必在10月20前将本院需要检测的学生论文上传到“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并进行论文检测报告的分析处理等工作。
学位论文应当在检测系统开通期间内完成检测,过期系统将关闭。未在规定期间内进行检测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论文,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
具体规定见《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
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10月20日前)
    各学院向学位办提交符合答辩条件人员材料
 所有材料由各学院收齐审核无误后,将符合条件人员材料签署学院意见并加盖印章,由负责研究生教学秘书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于10月20日之前统一报送学位科:
(1)预答辩登记表1份;
(2)答辩申请表2份;(学院已审核盖章)
(3)学籍登记表2份;(学院已审核盖章)
(4)毕业生登记表2份;(学院已审核盖章)
(5)《西北政法大学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1份;
(6)《西北政法大学学术规范审查结果统计表》1份。
学位办向各学院返回答辩材料(10月22日前)
 
学位办审核后向各学院返回答辩材料
   (1)预答辩登记表1份;
   (2)答辩申请表2份;
   (3)学籍登记表2份;
   (4)毕业生登记表2份;
(5)答辩材料专用档案袋1份(答辩提交材料时交答辩秘书)
学院将材料(2)、(3)、(4)各留一份装入学生人事档案,将剩余表格同档案袋发给学生本人,用于答辩时提交答辩秘书。
 
学院组织论文评阅
 
 
论文评审工作由学院负责,各导师组协助完成论文评审工作。各导师组向所在学院提出论文评阅专家名单,由学院汇总后向学位办提交各专业《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名单》,并领取加盖学位办公章的论文评审意见书后送审,否则无效。
所有相关论文评审及答辩费用按照学院上报申请硕士学位人数领取,由各学院直接到计财处办理借款手续。
学院组织论文答辩(11月10日前)
 
 
    论文答辩
各专业答辩时间及地点由各导师组安排,答辩时所需论文和表决票由答辩秘书分别在学院和学位办领取。
学生在答辩前准备好以下材料装入专用档案袋内提交答辩秘书:
(1)答辩申请表(1份);
(2)指导教师已签署业务能力鉴定和推荐意见的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3)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 ;
(4)学籍登记表(1份);
(5)毕业生登记表(1份);
(6)答辩记录表(一式1份);
(7)科研成果复印件或《业务能力鉴定表》1份;
(8)硕士研究生实务训练鉴定表1份
(9)预答辩登记表1份。
注:论文答辩所有材料按一人一袋装入学校专用学位材料档案袋内,各专业答辩秘书仔细审核相关材料,因材料不齐全或未签署学院意见的申请人一律不允许参加答辩。
个人上网填报信息(11月15日前)
请申请人在答辩后三日之内登录指定网站填报个人学位信息,所有信息输入完毕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暂时无照片的也可以提交),并在系统下打印出《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填报无误。
具体要求详见《学位授予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
1.凡属于延期答辩的统招研究生,必须提前向学位办提交电子照片,可在学信网上直接下载小于10K格式为JPG照片并发邮箱:xbzfxwb@163.com,照片以“姓名_身份证号.jpg”命名。 
2.在职法律硕士按照学院通知在学校指定照相馆进行采集。
学生向图书馆提交论文
学生在答辩后必须尽快向图书馆提交《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申请表》、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二本。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85385418
   注:已通过论文答辩但答辩委员会要求进行论文修改的学生,请按照要求及时认真修改,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学位论文提交存档申请表》,重新制作打印论文提交图书馆存档。
各专业提交答辩材料
 
11月15日
 
    提交论文答辩材料
各组答辩秘书在答辩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全部答辩材料填写、整理好,在11月15日之前连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情况统计汇总表》、《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汇总表》提交学位办:
1.预答辩登记表1份
2.答辩申请表(1份)
3.学位申请书(1份);
4.加盖公章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单(1份) 。
5.学籍登记表(1份)
6.毕业生登记表(1份)
7.学位论文(3本)。(首页加已签字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
8.论文评审意见书(2份)
9.答辩委员会表决票(1套)
10.答辩记录表(一式1份)。
11.科研成果复印件或《业务能力鉴定表》。
12.硕士研究生实务训练鉴定表。
13.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情况统计汇总表(电子及纸质版1份)
14.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汇总表(电子及纸质版1份)
注:因论文盲审或答辩未过人员,需要延期申请答辩的请各学院向学位办备案。
12月中旬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