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按照学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高度重视推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2023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
由学院选派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人员都要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录取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工作。
二、招生专业、计划
法学理论:5人,法律史:5人,人权法学:2人。
法律硕士:法律(非法学)60人,法律(法学)47人。
录取时将根据生源情况综合考虑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各专业预报名考生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9月25日进行预报名考生复试,稍后发通知。
复试形式:受疫情影响,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腾讯会议)。
复试内容: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120分)组成,满分150分。
(二)已获我院2022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学生须在9月28日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三)未参加预报名和夏令营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仍可填报推免志愿报考我院。我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
四、录取
(一)我院依据考生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9月28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我院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考生发送复试和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二)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复试量化总成绩必须大于9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三)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应签订承诺书。
(四)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院主页公示(https://fashuo.nwupl.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9-85385137
邮 箱:fashuotuimi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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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