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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 来源: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 发布者:法律硕士教育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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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关于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院成立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及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召开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及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名额划分、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认真讨论研究,并起草《法硕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法硕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具体如下:

 

一、 成立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及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学龙

副主任委员: 淡新昌  张书友

     员:    杨建军  闫晓君  王菡之

马军强  李谦盛  冯晨光  张嘉雯

吴京津  李佳祥  李沐瑾  蒋超凡 

 

二、评选条件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考试成绩全部及格。

4.诚实守信,理性平和,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5.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注册学籍、缴纳学费。

 

三、名额划分

1.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向我院下达国家奖学金名额共计16人。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学校文件规定和各年级各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一。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向我院下达学业奖学金名额共计742人(其中2021级全额19人、一等83人、二等138人、三等193人;2022级一等56人、二等84人、三等169人)。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学校文件规定和各年级各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二。

 

四、材料收集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同学提交相关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表中日期不填写。

2.科研成果复印件。(论文须已见刊,用稿通知无效;论文复印件为封皮、带有ISSN/CN刊号的版权页、目录、正文;提交科研项目加分项材料时,须提供能够体现参与排名、项目级别的立项或结项证书

3.各类加分项材料复印件一份。(具体参见《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和《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

4.所有提交材料名称按照要求填入评奖材料汇总电子版表格(在对应项目下面填入材料名称,不打分),发给各班班长,汇总后报给学院。纸质材料班长收齐后按规定时间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电子表格中填写的材料名称须与所提交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版材料为准)

5.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时间自通知发布日起至2023年107日(周六);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时间自通知发布日起至2023年1013日(周

注意事项: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在封皮写明专业、姓名、学号、各项材料名称。

五、特别说明

1.关于 A2 项资格证加分:资格证须是人社部公布目录中的资格证书,获取时间没有限制。

2.学业奖学金提交的所有加分材料(除 A2 项资格证)必须为2022-2023学年内获得,具体期限:研二2022年8月31日-2023年8月30日之间,毕业年级自2022年8月31日至提交材料截至日,否则为无效材料。

3.上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且在评选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时使用过的所有加分材料(含A2项资格证),本次评奖不得再次使用。

4.确定为2023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同学,国奖参评时使用的所有支撑材料(除课程成绩平均分),均不能在申请 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时再次使用。

5.2021级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同学只需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一:《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二:《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2023年1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