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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 来源: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 发布者:法律硕士教育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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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我校特色自编教材建设工作,根据学校《西北政法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西北政法大学“十四五”本科教材建设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自编教材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本科自编教材立项建设工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系统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内涵,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点,帮助学生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教材的铸魂育人功能。

(二)符合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立项教材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能反映教学内容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三)已经入选国家规划教材和已出版有“马工程”教材的相关课程对应教材不再立项。

二、立项类别

本年度学校本科教材建设重点按照以下类别开展: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教材。该系列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编写一批能够体现“十一个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涉外法治和党在法治领域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的系列教材,是我校教材三进的重要工作,也是未来教材建设的核心方向。

(二)前沿交叉学科系列教材。编写并出版一批法学和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统计学、管理学以及自然科学等学科交叉融合的跨学科教材。

(三)红色育人系列教材。编写并出版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的红色育人教材,重点围绕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红色边区法制研究等反应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体现政法类院校特色的教材。

(四)新形态系列教材。打造一批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等相关科技,将纸质教材与线上教育资源相融合,能够促进教学教改,有利于教师个性化教学,有利于学生实时反馈学习效果,增强师生互动的新形态教材。

(五)实践实训系列教材。指导学生社会实践、论文写作、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强化实践育人、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的教材。

其他类型教材也可参与申报,最终根据立项申报情况择优立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教材应体现科学性和先进性,准确阐述学科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所对应的课程必须是最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已设置的课程。

(二)修订教材:对202141日前公开出版的教材,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修订1/3以上内容的教材。

(三)主编资格要求:

1.主编应为我校在职员工,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够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4.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所有教材编写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展政治审核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本科自编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和西北政法大学本科自编教材备案表(附件2),对国内已出版的同类教材情况作出分析,提出自编教材的目标和特色。并提供所编教材的内容简介、章节目录;修订教材应提供前版教材样书;

(二)主编所属单位对拟立项教材初审,并根据《西北政法大学教材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组织专家对拟立项教材的政治立场、必要性(是否本课程教学所必需等)、先进性和科学性(本学科领先或具有特色)、可行性(申请者的科研、教学水平;资料、经验的获取程度;时间保证等)等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审。初审通过后,由所属单位填写《西北政法大学2025年本科自编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将其连同申请书与支撑材料报送教材委员会办公室。

(三)教材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立项材料进行评议和遴选,并对通过的项目予以公布立项。

五、项目管理与结项

(一)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建设时间从202551日—202651日。立项的教材建设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到期结题验收,结题形式为提供正式出版的教材。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立项教材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确保立项建设教材高质量地完成。

(二)凡经立项建设的教材,应按立项时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不得擅自变更。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单位同意、报教材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方为有效。

(三)立项项目要严格按照立项承诺的期限完成,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应提前3个月由项目负责人向教材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且延长出版期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编写、出版任务的立项项目,将取消立项,同时视具体情况追回立项经费。

(四)教材出版结项前,编写人员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本科自编教材审核表》(附件4),主编所属单位初审后报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出版结项。

六、资助政策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每部立项建设的纸质教材和数字化教材出版资助。立项建设的教材在出版时,须在封面统一印刷西北政法大学自编系列教材标识。

七、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430日前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将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支撑材料,送至校务楼B2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ck2268@163.com

联系人:王 辉 付肖龙;联系电话:88182267 88182257

附件: 1.西北政法大学本科自编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2.西北政法大学本科自编教材备案表

3.西北政法大学2025年本科自编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4.西北政法大学本科自编教材审核表

附件1:附件1.本科自编教材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2:附件2:本科自编教材备案表.docx

附件3:附件3.汇总表.xls

附件4:附件4.本科自编教材审核表.docx

 西北政法大学教材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