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部分2025届学生组织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任课教师:
2025届(2021级本科生、2023级二学位学生)学生毕业在即,有部分学生本学期选修或重修了部分课程。为后续工作按时进行,经研究决定,为这部分学生组织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必修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计划在第十二周(5月12日-17日)进行,命题通知待自修学生统计完毕后另行发布。
2、学生本学期所选选修课程(见《2025届本学期选修课选课名单》)由相关学院通知学生本人联系任课教师,于第十二周内(5月12日—5月16日)完成考核。
3、学生本学期所选网络选修课须在第十二周周三(5月15日)前完成考核。
4、本学期必修课自修学生,须在第九周周五(4月25日)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登记(补考不及格,重修后仍不及格不得报名);各学院在4月25日将自修学生统计表电子版交教务处考务科。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时间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附件:1.2025届本学期选课名单
2.2025届本学期必修课自修学生登记表
教 务 处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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