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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为部分2025届学生组织考试的通知

  • 来源: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 发布者:法律硕士教育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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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部分2025届学生组织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任课教师:

2025届(2021级本科生、2023级二学位学生)学生毕业在即,有部分学生本学期选修或重修了部分课程。为后续工作按时进行,经研究决定,为这部分学生组织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必修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计划在第十二周(512-17日)进行,命题通知待自修学生统计完毕后另行发布。

2、学生本学期所选选修课程(见《2025届本学期选修课选课名单》)由相关学院通知学生本人联系任课教师,于第十二周内(512日—516日)完成考核。

3、学生本学期所选网络选修课须在第十二周周三(515日)前完成考核。

4、本学期必修课自修学生,须在第九周周五(425日)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登记(补考不及格,重修后仍不及格不得报名);各学院在425日将自修学生统计表电子版交教务处考务科。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时间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附件:1.2025届本学期选课名单

2.2025届本学期必修课自修学生登记表

教 务 处

202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