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文件
西法大教发〔2025〕16 号
关于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
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
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 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 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依据《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
《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 见》(教高〔2018〕2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落实“将教授 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等 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管理,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必须单独为本科生讲授一门以 上课程。所授课程应为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列专 业必修课、通识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等,不包 括专题讲座、报告等。
二、教师应当优先保证本科教学,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教 学工作量,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工作(包括辅导答疑、批改 作业、命题、监考、指导论文写作和专业实习、参与教学改 革与课程建设等。
三、若有特殊原因(如公派出国、访学、健康状况等) 不能为本科生授课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 请,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部)签署意见后, 报教务处审批。
四、学校将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作为学院本科教 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 教务处及相关教学单位根据《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 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
2025 年 5 月 6 日
主题词:落实 教授、副教授 本科生 上课
发:各院(部)教学负责人 |
教务秘书 |
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印制 |
2025 年 5 月 6 日印发 |
共印: 2 份 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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