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的通知
2015级、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按照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表彰办法》(西法大党发【2018】6号),我院于2018年1月8日成立了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小组,并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有关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评选的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评选范围:我院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16级法律硕士(法学)、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
三、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为46人,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表彰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2016-2017学年课程考核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
2、学术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译著,其中个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参加省级以上研究会组织的专业性学术会议,学术论文被会议论文集收录,并在会议上报告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高等学校、省级以上研究会颁发的科研奖励;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采纳。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为20人,其中班干部(含班委、团支部干部)12人、党支部干部(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5人、院学生会及法通社干部3人。具体名额分配情况: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16级法律硕士(法学)、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每班评选1名班委优秀干部;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16级法律硕士(法学)每年级评选2名党支部优秀干部、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评选1名党支部优秀干部;院学生会评选2名优秀干部,法通社评选1名优秀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表彰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优秀研究生干部要求2016—2017课程考核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
3、作风过硬,有奉献精神,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在各方面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取得突出工作成绩;
4、担任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成员,校团委、院团委(年级团总支)、团支部委员,校、院研究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社团主要负责人6个月以上。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申报优秀研究生的同学请于2018年1月12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辅导员办公室。优秀研究生评议推荐时间为2018年1月9至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2日前由负责辅导员老师将评议推荐会议记录及拟推荐候选人申请表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
六、评选程序:(一)优秀研究生评选程序:1、申请人提交材料;2、学院审核,符合条件者将被确定为拟推荐候选人。(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程序:各班分别召开有辅导员参加的班会,评选拟推荐候选人。党支部干部评选,各专业年级召开全体党支部干部大会,由辅导员老师主持评选工作,评选拟推荐候选人。院学生会、法律硕士通讯社优秀干部评选时,各自单独召开全体干部会议,由主管辅导老师参加,评选拟推荐候选人。
七、其他说明:1、本次评选参考成绩和学术科研均为2016至2017学年;2、核心期刊目录北大核心参考2014版目录,CSSCI参照2017-2018目录;3、学生与导师合发论文署名单位为西北政法大学视为第一作者。
请各位同学广泛监督评选工作,如在评选工作中有举报申诉等情况联系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385136.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