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关于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位2013级、2014级、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我院将即日起开展奖学金的相关评选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及安排如下:
一、 请同学们认真学习《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和《西北政法大学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相关规定,认真核对成绩,如实提供加分材料。
(一)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学业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
3.年度课程考试不合格;
4.学术行为失范;
5.考试作弊;
6.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7.欠缴学费;
8.超过规定学制年限;
9.不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请同学们于2015年10月15日中午12点之前,到法硕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书材料。材料提交格式应为申请书一式两份,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自己准备档案袋将所有材料整理装袋,提交时签字确认。
三、关于本次奖学金的评选我院将严格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及《西北政法大学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严格执行。
一年级研究生按照入学考试初试复试量化总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等级; 二、三年级研究生根据上一学年综合评价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等级,综合评价成绩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计算。同学们如有疑问可咨询年级辅导员。电话:85385239 85385240 85385985
四、具体相关评选办法及表格可在学院网站查看下载。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