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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2022年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 来源: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 发布者:法律硕士教育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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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2022年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西北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现将我院2022年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安排

(一)信息发布:2022年3月23日在学校官网主页及学院官网主页同时发布《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2022年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学院建立了考生QQ群,法学理论专业QQ群号码:217667721。请所有上线考生(名单附后),以自己实名及时加入到QQ群,法学理论专业复试考生请于2022年3月28日前加入,便于及时接收复试信息、进行复试咨询等。

(二)资格审查3月23日——3月28日。学院通过电子邮件收取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指定唯一邮箱:3483408743@qq.com),所提交的材料应按顺序排列,并形成压缩文件,文件名为“法学理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4位”,例如:法学理论李某某0004.zip。

考生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

1、应届考生提交

①《诚信复试承诺书》(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模板)

②身份证

③学生证

④准考证

⑤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的政审表

⑥补充材料(仅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如果有可以提交,不是必须提交;没有也不影响资格审查)。

以上材料逐一扫描,逐一按材料名称规范命名,文件后缀为JPG,例如:1承诺书.JPG、2身份证.JPG。

2、往届考生提交

①《诚信复试承诺书》(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模板)

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

④准考证

⑤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的政审表

⑥补充材料(仅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如果有可以提交,不是必须提交;没有也不影响资格审查)。

以上材料逐一扫描,逐一按材料名称规范命名,文件后缀为JPG,例如:1承诺书.JPG、2身份证.JPG。

(三)复试形式: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提醒——请考生及时加入法学理论专业复试QQ群:217667721,获取腾讯会议号及相关信息。)

1、考生自行准备用于网络远程复试的设备2台:1台设备为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平板电脑作为网络远程复试的主设备(建议主设备连接有线网络);另1台设备为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平板电脑作为网络复试的辅助设备。

2、复试环境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保证设备电量充足。

3、复试需要独立、安静、明亮的房间,复试过程中严禁他人进入。

(四)复试内容专业综合能力考核(110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同等学力加试(1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五)复试时间3月30日,上午8:00——下午6:00

(六)加分政策:参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加分政策执行,请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于3月24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院招生科邮箱yjszsk@163.com。

二、复试流程

(一)复试分组提前一天抽号,分为上午组和下午组。模拟演练之前,在QQ群公布分组名单。

(二)模拟演练3月29日上午10:00进行模拟演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演练。(时间如有变动,将在QQ群公布。)

(三)复试准备

1、考生提前准备至少两个腾讯会议账号,复试开始登陆腾讯会议平台后,分别命名为:综合面试顺序号+考生姓名+主机位(前)、综合面试顺序号+考生姓名+辅助机位(后)。例如:001张三(前)、001张三(后)。

2、考前清空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物品、人员。

3、将设备调试到可用状态,主设备用于正面拍摄并采集考生本人音频、视频,考生本人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应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辅助设备用于监控复试环境,应从考生侧后方45度监控考生复试环境,同时关闭该设备的麦克风。

4、考前20分钟,考生按要求场。登录复试平台,完成实名认证,查询系统须知及考试信息。

5、考前15分钟,考生调试话筒、摄像头等设备。

6、考前10分钟,根据复试小组秘书的指令及时配合复试相关事宜。

(四)复试考核

1、复试开始,考生根据指令将自己的身份证正面在摄像头前展示5秒钟,由复试小组完成身份核验;考生根据指令使用摄像头旋转360°全面展示考试环境。

2、复试考核开始,考生按试题编号抽取试题,复试小组向考生展示未开封的试题袋,现场拆封并逐一提问。

3、考生须自行合理分配答题时间,以免出现没有时间或机会回答其余问题,导致其余问题不得分的情况发生。考生回答完一个问题,请说:“回答完毕”,复试小组再进行下一个问题提问。

4、复试结束后,考生离开考场。

三、录取原则

(一)量化办法:量化总成绩计算办法:量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考生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

3、政审不合格的。

4、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的。

四、咨询及监督复议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29-85385137

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监督电话:029-85385136,邮箱:1043320853@qq.com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1.法学理论复试考生名单.xls

   2.招生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