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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庆系列学术讲座】尤陈俊教授做题为《概念史研究与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讲座

  • 来源: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 发布者:法律硕士教育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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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庆系列学术讲座】尤陈俊教授做题为《概念史研究与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讲座

     111719:30,由西北政法大学科研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主办,法学理论学科、法治文明与社会治理校级研究基地协办的西北政法大学建校85周年系列学术讲座暨法学理论学科学术讲座第7期在线上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尤陈俊教授做题为《概念史研究与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讲座。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杨建军教授主持,张书友副院长、王国龙教授、马治选副主编、齐伟玲博士与谈。校内外200余人参加讲座。


 

尤陈俊围绕概念史研究进行讲述,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释何谓概念史研究,介绍其研究理论和方法的两大流派:一是从概念与修辞间的关系入手进行研究,以昆廷·斯金纳为代表;二是将概念变迁与社会变化结合考察,以德国历史学家考斯莱克为代表。第二部分,介绍中国概念史的研究现状,当前中国法学界从事概念史研究的学者队伍并不充足,以概念史为题的文章并不丰富,既有研究对国外最新成果的吸收并不成熟。第三部分,分析概念史研究对于中国法学的意义,中国既有的法学基本范畴研究属于法学内部研究,对概念本身的演变研究较为成熟,但对于概念含义在中国近代百年流变过程并未研究充分,引入概念史研究的最新方法能弥补这一缺陷。第四部分,讨论如何在中国法学研究中引入概念史研究,强调新研究不能停留在梳理基本概念层面,还应为现今更好地使用提供帮助,并以“权利”一词的翻译过程为例,告诫研究者始终秉持反思态度,避免不必要的问题。

与谈环节,张书友从概念的重要性、概念史研究的意义出发展开与谈,围绕概念的法内研究与法外研究讨论相关问题,如二者是否存在明确边界、因翻译造成的意义断裂或突变属于哪一范畴等。王国龙认为借助概念的古今流变和中西对话确立可能性共识,是未来推进中国法学自主性创新、构建中国法学话语体系的重要着力点。马治选从个体研究者角度提出,概念史研究必须回归法学的学术自觉性,对其他学科的理论资源进行有意识地吸收与利用。齐伟玲结合自身研究,对概念含义的演变以及法学界所讨论的理论问题提出精彩见解。杨建军对学术概念和概念史的研究进行归纳总结,指出要立足中国自身,建构自己的法学概念知识体系,从历史中追踪概念,为世界奉献更具普世性的法学知识体系。

最后,尤陈俊就参会学者与谈内容进行了学术回应。

 

 

(供稿: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