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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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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2015级、2016级、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成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于10月27日上午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决定有关评审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

 

序号
班级
总人数
全额奖
学金(名)
一等(名)
二等(名)
三等(名)
1
2015非法学
160
0
24
40
56
2
2016非法学
164
1
24
41
57
3
2016法学
137
0
21
34
48
4
2017非法学
187
1
28
47
65
5
2017法学
117
0
17
29
41
二、请各位同学认真学习《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和《西北政法大学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认真核对本人成绩,如实提供申请材料。
三、请各位同学于2017年10月30日下午15:00-18:00,到学院办公楼一楼报告厅提交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017级研究生只需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次提交的申请表不需要推荐意见),每人一份。
推免生只需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次提交的申请表不需要推荐意见),每人一份。
2015级、2016级研究生提交的材料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次提交的申请表不需要推荐意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实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相关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三好评优、文体活动、学术竞赛等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参见评选办法及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自己准备档案袋将所有材料整理装袋,提交时签字确认。
四、我院将严格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及《西北政法大学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开展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如有违反纪律,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本次评奖资格。
五、欠缴学费者不得申请学业奖学金。
2017级研究生按照入学复试量化总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等次;2015、2016级研究生根据上一学年综合评价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等次,综合评价成绩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计算。
各位同学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年级辅导员。咨询电话:王聪老师,85385239(2017级);吴亢老师,85385985(2015、2016级)。
六、相关评选细则、办法及申请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