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闫晓君教授分刑部初审、洪良品的封驳、钦差复审、洪良品再驳、疑点重重、传统法律的悖论六个部分多角度剖析了桂永氏案件的详细内容和判决结果。在第一部分,闫教授就“三司会审”所做的判决结果即审判意见就行了解读,同时指出了这个判决结果的法律依据和不合理之处。在第二部分,闫晓君教授通过该案件的相关历史文献就诬告罪是否成立以及若诬告不成立的情形下应该如何判决进行了讲述,该案件整个封驳环节跌宕起伏。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光绪皇帝所差遣的钦差复审以后基本维持了刑部的初审其意义不大,其次洪良品的二次驳诉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回复。整个案件当事人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该案件也就此收尾。在第五部分,闫晓君教授针对本案提出了自己的两大疑问:第一、桂城之死。第二、永氏是否知情,永氏是否贞妇。并且说明了这两大疑点出现的原因。在最后部分,闫晓君教授通过桂永氏案为切入点,仔细推释出中国传统法以及司法的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