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关于评选2021年秋季实训标兵和优秀实训学生的通知
为更好地开展实训工作,提高实训工作质量,树立优秀典型,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评选 2021 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的通知》,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完成2021年秋季实训教学任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组织纪律(40%)。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请事假累计不超过 5 天、请病假累计不超过 10 天者,遵守学校和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实训安排,尊重指导老师和实训单位人员。
2.实习考核(40%)。熟练掌握实训工作内容,个人实训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按时全面完成实训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实训成绩优秀。
3.综合素质(20%)。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人际关系,积极发挥协作和组织作用,受到实训指导老师及实训单位的好评。
三、评选程序:
由研究生院统一派至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实训的研究生,由实训单位根据学生实训期间的表现按比例评选,评选结果单位直接报送研究生院。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参加实训的研究生,获得优秀实训生者按实务训练 标兵对待,其余的按实训优秀生对待。
由学院统一派往西安监狱、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等单位实训的同学由单位根据要求进行评选,并报送至学院。学院根据单位评选结果收取相关同学实训材料,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
其他实训单位的研究生(包含自己联系单位)申请评优的,务必于6月6日17点前提交评优材料到307办公室,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要求,对提交申请同学所在实训单位实训人数是否符合起评比例进行审查,对符合起评比例实训单位的申请同学,将按照评审规定,结合实训单位评价、参加实训情况以及实训材料完成情况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上报评选材料时间:即日起到6月6日下午17点截止。
材料:1.实训单位签署意见的鉴定表一式两份
2.如实记录实训情况的实训日志
3.本人撰写的实训总结一式两份
4.西北政法大学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评定申请表
学院评选时间:6月7日-9日学院公示时间:6月9日-12日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附:
1.关于评选2021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的通知.doc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