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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关于评选2021年秋季实训标兵和优秀实训学生的通知

  • 来源: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 发布者:法律硕士教育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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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关于评选2021年秋季实训标兵和优秀实训学生的通知

为更好地开展实训工作,提高实训工作质量,树立优秀典型,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评选 2021 年季学期研究生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的通知》,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完成2021年秋季实训教学任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组织纪律(40%)。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请事假累计不超过 5 天、请病假累计不超过 10 天者,遵守学校和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实训安排,尊重指导老师和实训单位人员。

2.实习考核(40%)。熟练掌握实训工作内容,个人实训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按时全面完成实训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实训成绩优秀。

3.综合素质(20%)。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人际关系,积极发挥协作和组织作用,受到实训指导老师及实训单位的好评

三、评选程序:

由研究生院统一派至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实训的研究生,由实训单位根据学生实训期间的表现按比例评选,评选结果单位直接报送研究生院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参加实训的研究生,获得优秀实生者按实务训练 标兵对待,其余的按实训优秀生对待。

由学院统一派往西安监狱、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等单位实训的同学由单位根据要求进行评选,并报送至学院。学院根据单位评选结果收取相关同学实训材料,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

其他实训单位研究生(包含自己联系单位)申请评优,务必于66日17点前提交评优材料到307办公室,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要求,对提交申请同学所在实训单位实训人数是否符合起评比例进行审查,对符合起评比例实训单位的申请同学,将按照评审规定,结合实训单位评价、参加实训情况以及实训材料完成情况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

、上报评选材料时间:即日起到6月6日下午17点截止。

材料:1.实训单位签署意见的鉴定表一式两份

2.如实记录实训情况的实训日志

3.本人撰写的实训总结一式两份

4.西北政法大学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评定申请表

学院评选时间:6月7日-9日学院公示时间:6月9日-12日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附:

1.关于评选2021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的通知.doc

2.西北政法大学大学实训标兵和优秀实训生评选申请表.doc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