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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关于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 来源: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 发布者:法律硕士教育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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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关于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院成立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召开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学业奖学金名额划分、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认真讨论研究,并起草《法硕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具体如下:

 

一、  成立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学龙

副主任委员: 淡新昌  张书友

委  员:         钱锦宇  王斌通  李佳飞

王菡之  强乐颖  马军强  李谦盛

冯晨光  张嘉雯  吴京津   

    王  腾

 

二、评选条件

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考试成绩全部及格。

4.诚实守信,理性平和,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5.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注册学籍、缴纳学费。

 

三、名额划分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向我院下达学业奖学金名额共计999人(其中全额28人;一等200人;二等333人;三等466人)。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学校文件规定和各年级各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二。

 

四、材料收集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同学提交相关材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表中日期均不填写。

2.科研成果复印件。(论文须已见刊,用稿通知无效;论文复印件为封皮、带有ISSN/CN刊号的版权页、目录、正文)

3.各类加分项材料复印件一份。(具体参见《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和《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

4.所有提交材料名称按照要求填入评奖材料汇总电子版表格(在对应项目下面填入材料名称,不打分),发给各班班长,汇总后报给学院。纸质材料由本人按规定时间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电子表格中填写的材料名称须与所提交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版材料为准)

提交时间:20211022日(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提交地点:学院 301党建活动室

注意事项: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在封皮写明各项材料名称。(2021级新生暂不提交,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五、特别说明

1.关于 A2 项资格证加分:资格证须是人社部公布目录中的资格证书(已转发链接文件),获取时间没有限制。

2.提交的所有加分材料(除 A2 项资格证)必须为2020-2021学年内获得,具体期限:研二2020831-2021830日之间,毕业年级2020831日至提交材料截至日,否则为无效材料。上一学年获得学业奖学金且在评选学业奖学金时使用过的所有加分材料(含A2项资格证),本次评奖不得再次使用。

3.确定为2021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同学,国奖参评时使用的所有支撑材料(除课程成绩平均分),均不能在申请 2020-2021学年学业奖学金时再次使用。

4.如果在此次申请2020-2021学年学业奖学金中被确定为学业奖学金候选人,使用的所有支撑材料,均不能在下一年度(2022年)的国家奖学金评审中重复使用。

5.提交科研项目加分项材料时,须提供能够体现参与排名、项目级别的立项或结项证书,如无法体现排名、级别,需附有加盖西北政法大学科研处公章的证明材料(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参与排名、项目级别)。

6.2021级新生和所有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同学只需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一: 《关于2021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普通学业奖学金的初评工作方案》

附件二:《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20211021

 

 

 

附件一:

关于2021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

普通学业奖学金的初评工作方案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我校2021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普通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1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普通学业奖学金参评范围是我校2021级统招全日制录取的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法硕497人、反恐方向9人、公安方向8人、涉外律师方向50人,共计564人),不含推荐免试录取的研究生(18人)。

二、名额分配

根据《细则》第七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硕士研究生普通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普通学业奖学金、二等普通学业奖学金、三等普通学业奖学金分别占硕士研究生总人数(不含已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的比例为15%25%35%,由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进行计算分配名额。

三、初评单位

根据《细则》第七条第一款第二点的规定“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入学考试初试复试量化总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等级。 结合我校实际,2021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是由研究生院组织初试笔试,由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组织进行复试,最终量化总成绩是由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进行统一排名。故此次2021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普通学业奖学金初评工作由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统一进行。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应根据《细则》成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2021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普通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和受理研究生申诉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评审组织。按照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严格落实奖助政策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时保质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1018

 

 

 

 

 

 

 

附件二:

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年级专业

全额

奖学金

一等

奖学金

二等

奖学金

三等

奖学金

总名额

2019级法学理论19

0

3

6

7

16

2020级法学理论28

0

4

7

10

21

2021级法学理论26

1

4

6

9

19

2019级法律史学19

0

4

5

7

16

2020级法律史学21

1

3

5

7

15

2021级法律史学23

0

3

6

8

17

2020级人权10

0

2

2

3

7

2021级人权7

0

1

2

2

5

2020级法律(法学)190

7

29

47

66

142

2021级法律(法学)236

14

35

59

83

177

2019级法律(非法学)168

0

25

42

59

126

2020级法律(非法学)256

1

38

64

90

192

2021级法律(非法学)328

4

49

82

115

246

总人数 1331

28

200

333

466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