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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网信办薛建国副主任专题讲座 ——数据的产权、价值及治理研究

  • 来源: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 发布者:法律硕士教育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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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网信办薛建国副主任专题讲座

——数据的产权、价值及治理研究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答好“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这道“必答题”,2023年9月17日上午,中共甘肃省委网信办副主任薛建国受邀在我院开展关于《数据的产权、价值及治理研究》的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数字法学研究院执行院长杨锦帆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陈玺出席讲座并致辞。 

 

陈玺院长在致辞中首先表达了对薛建国主任的感谢,同时提出建立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切实做到数据依法有序安全且自由流通是我国抢占数据发展制高点、从数据大国转变为数据强国的关键。

 

第一阶段 专题讲座

薛建国主任首先简要地介绍了我国的数据分配、数据的分级与分类的制度,同时指出根据不同分类标准去制定不同的防范措施。随后他着重讲述了数据的产权配置确认、建立数据的定价机制。薛建国主任指出,在数据产权配置方面,我国已建立由个人产权框架、企业产权框架与国家产权框架组成的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框架。建立数据的定价机制能更好的促进数据要素的三次价值释放(一次价值是业务贯通、二次价值是数智决策、三次价值是流通赋能),以便于更好的体现数据的价值,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在这其中,影响定价的主要因素包括基础成本、数据质量与隐私含量,并通过列举南方电网和光大银行的定价机制,阐述了发展新定价模式的必要性。

最后,薛建国主任着重阐述了数据保护工作,他指出数据安全的视角伴随认知而持续改变,数据安全最高监管机构的地位不断上升,推动国家数据安全的不断发展,因此公安、国安以及网信应当要联合行动,不断加强对于数据资产的保护。具体来说,政府应从源头上治理,对相关企业进行规范和打击;企业应在加强保护机制的同时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对公民个人数据进行保护;公民个人要加强自身行为规范,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部分 与谈人发言

首先,《法律科学》主编、数字法学实验室主任杨建军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杨建军教授认为在保护数据的同时还要具有政治逻辑、大局思维、国际视野,尽量弥合法律思维与市场思维之间的落差,整体思考推动数字确权、推动数据流通的目的。在现在的时代背景下建立全国的大数据中心,打破数据孤岛,集中数据推动国家经济发展。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硕学院副院长张书友以“三个感受”和“两个相信”进行点评。一是要将数据战略思维贯穿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二是要站在理论前沿,不遗余力的支持数字法学发展;三是要积极培养法科建设新型人才,为法治建设做人才储备。同时还要相信法律、相信市场,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在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上进行构筑与建设。

西北政法大学数字法学研究院研究员、法治学院、法硕学院教师赵敏提出数字法学发展离不开技术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平衡公民个人信息与安全之间的关系、非必要个人信息采集是否合规以及公民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应该如何维权等,这些都是需要继续研究的问题。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硕学院教师王永恒提出数字时代应在制度上聚焦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人应该对传统法律体系进行升级和更新,以推动数字领域的良法善治,加快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

数字法学的出现是迈向数字社会这一重大时代变革的理论反映,为数字时代的法律发展和秩序构建提供了理论解说和规范指引。面对数字法学发展过程中的问题,需要法律人积极思考、积极作为,同时做好学科交叉人才的培养与储备,这样才能回答时代之问,更快更好的推动中国法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