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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学位论文的通知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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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学院:
最近,我校制定并实施了《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2015届硕士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了学术不端检测。根据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2015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答辩工作安排》,并鉴于《办法》通过和实施时学位论文的写作和指导工作已经结束,论文指导教师和学位申请人对合格论文的具体标准不完全了解,经研究决定,对2015届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学位论文作如下处理:
一、对于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但可通过修改达到学术不端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人可以在4月26日前提出修改申请(《修改申请表》见附件),在论文指导教师指导下结合检测报告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论文指导教师应按照《办法》第十八条和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进行指导。修改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6日,修改完成后于5月7日前提交学位申请人所在学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按《办法》规定严格执行。
二、学位申请人不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修改达到合格的,可以根据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七条的规定于5月6日前提出延期答辩申请。
 
研究生教育院
201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