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的有关通知
各位同学:
我院毕业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已出,全部通过论文检测的学生名单在附件中,请自行查看,并准备后续相关工作。
未通过论文检测的学生名单,学院将名单挂至所在年级的群里,请自行查看。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关于印发学位论文学术不断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三条 对于经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0%但不超过40%的不合格学位论文,须由论文作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重新开题并撰写论文,并在至少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第十四条 对于经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超过40%的学位论文,取消该学位论文作者的学位申请资格。
第十八条 学位申请人对系统检测结果、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经论文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向论文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并陈述理由。学院应当组织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在7日内进行复核、处理,并向复议人送达处理决定。
异议不成立的,学院予以驳回。异议成立的,学院应当出具书面意见,陈述异议成立的理由,并由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研究生教育院备案。
请未通过论文检测的同学查看自己的重复率,并根据相应的制度执行,重复率超过20%的同学将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对于经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超过40%的学位论文,取消该学位论文作者的学位申请资格。若有异议的,在网上下载复议表填写完毕交指导老师所在学院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