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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第二届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初赛赛题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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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二届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初赛赛题 

 

请根据以下案例材料,代王某撰写一份起诉状。

 

要求:

 

撰写的起诉状应当做到:(1)简明扼要,语言通顺,逻辑性强;(2)内容完整并符合要求,格式符合规范;(3)适用的法律条文必须正确而且明确、具体。

 

说明:

 

1.本案例材料来源于真实的案件,但为了竞赛活动的需要稍做必要的改编、加工及技术处理。

 

2. 因为案例来源于真实案件,故参赛者不能假设或“虚拟”添加案件事实以外的其他事实、情节。

 

案情简介:

 

A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王某拟购买A公司开发的某房产。A公司关于房屋的认购流程是先由银行对购房人的个人征信情况进行审核,符合银行贷款政策的申请购买人参加摇号选房。

 

银行工作人员在王某的征信资料上注明“正常,建议结清贷款”。2018512日,王某参加了摇号选房,以编号378位取得购房资格。2018513日,王某与A公司签订《商业认购协议》,约定王某认购A公司开发的某房屋,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商业认购协议》为正反两面,正面为协议名称及特别提示,背面为协议正文,系A公司的制式文本。该认购协议书签订当日,王某向A公司交付了定金10万元,A公司向王某出具了收据。2018515日,王某按照A公司通知前往A公司办理签约手续时,被银行告知王某不符合贷款条件并拒绝发放贷款,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018528日,A公司向王某发函要求王某办理签约事宜,且告知逾期不予退还10万元定金并另行出卖房屋。

 

就退还定金事宜王某多次与A公司协商解决未果,欲提起诉讼。

 

 

 

 

 

尊敬的     (女士/先生)

 

您好!

 

您于2018513日与我公司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书》。《***房屋认购协议书》中对于所购房屋的面积、价格、优惠、交款时间及权利保留期限等均作了明确约定。根据认购协议书第七条约定:客户须于签订认购协议书之日起4日内付清首付款(按揭客户付清不少于总房款40%的首期款)或全部房款(一次性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则不能享受相关优惠,房款按标准价格收取。如客户交付定金后放弃购买或自认购日起逾期超过3日仍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约定支付房款的,视为客户自动放弃购买,我方可不再另行通知,而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对客户所交的定金不予退还。

 

该认购书签订后,您仅按照认购书约定支付了定金共计10000元人民币,却没有按认购书约定在2018517日前与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更未补交约定的40%的购房款。为此,我公司曾多次与您联系,要求您按定购协议尽快前来签约、交款,但您一再推延,至今也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显然已经构成违约,并视为您自愿放弃认购上述房屋。

 

根据《***房屋认购协议书》第七条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我公司现郑重函告您:

 

请您务必于2018531日前于***售楼中心办理补交房款和签约事宜,逾期我公司对于您所支付的定金合计10000元人民币将不予返还,同时可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将该物业另行处理。

 

特此函告。

 

 

 

                                     A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

 

 

 

 

 

 

 

 

 

 

 

商业认购协议A

 

特别提示:

 

一、商品房买卖属于市场行为,存在一定风险,请结合自身经济状况,谨慎选择,慎重落定。

 

注:本物业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本认购协议签订后,如因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或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率调整、新增税费、贷款政策调整等)导致买方购房成本增加或同类房屋市场价格下降的。该等风险均由买方自行承担。买方不得因此向卖方提出变更价款、解除本认购协议、退还定金或赔偿损失等任何请求,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签订本认购协议前,卖方已向买方出示了或在销售现场公开展示了下述文件,并已按买方要求采取合理的方式逐字逐句提请买方注意并做出合理说明。买方确认已详细阅读,理解并接受下述文件,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买方承诺不再对下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和修改,并按下述文件的内容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相关文件如下: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力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2)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或《房地产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及项目本身及周边不利因素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说明;

 

4)买方所认购商品房的合同附图、装饰设备标准;

 

5)该商品房相关价目表(包括优惠价格等)及优惠方案;

 

6)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别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7)《临时业主公约》(《临时管理规约》);

 

8)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文本及其补充协议;

 

9)相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缴纳的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和本地有关住房限购政策及实施细期。

 

三、买方承诺:其作为房屋买受人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条件及贷款条件的要求,能够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买方不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条件及贷款条件的要求或不能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或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虚假导致卖方与买方签订本认购协议或者导致无法正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手续(包括网上签约手续)的。视为买方违约,买方应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且卖方有权解除本认购协议,因上述原因导致本认购协议解除或被认定无效的,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所付的全部定金作为违约金,买方无任何异议;如因买方不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条件及贷款条件的要求或不能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或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虚假导致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方自愿承担包括不能办理房屋登记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买方应充分了解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现行信贷政策,并已知现行信贷政策可能随时调整,买方在此保证:无论信贷政策是否再行变化,买方承诺全额支付房款,保证《商品房买实合同》等合同文件的履行。如因信贷政策发生变化导致买方无法办理贷款,买方同意付款方式自动变更为“一次性付款”。买方不得以其不具备办理贷款条件等任何理由主张解除本认购协议。

 

五、如遇所在地区约定使用官方版本的商品房认购协议,本协议可作为指定认购协议的补充条款使用。

 

 

 

协议正文:

 

卖方(甲方):                    

 

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买方(乙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第一条:买方自愿认购卖方X项目的商品物业(以下称“本物业”),自然楼层XX单元X号房(销售楼层25X单元303号房),用途为商业/商住两用/其他,建筑面积为116.27平方米(以上数据为预售绘测面积,具体数据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实际交付以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面积实测报告为准)。土地使用期限自2017725起至2087724止。

 

第二条:本物业总成交价(预定总价)为人民币贰佰万壹仟壹佰肆拾玖元整(小写¥2001149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壹万柒仟贰佰壹拾壹元贰角贰分(小写Y17211元)。签订本认购协议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

 

优惠条件备注:                        

 

签署正式合同时,买方愿意采取下列第(二)种方式支付剩余房款:

 

(一)一次性付款:(买方必须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支付全部款项);

 

(二)按揭贷款:买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充分了解个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同时买方必须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向银行提交全部个人住房按揭申请资料,否则将不予签约;买方应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或当天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买方的按揭申请由银行审批确定,如银行认为需买方增加首付款或不同意放贷,买方需增加首付款或更换付款方式;

 

注:1.上述总价款不含购买该物业所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办理产权证费用、登记费、专项维修资金及其他有关费用和税项,亦不含项目小区地上/下车位费,自行车库地下空间的有偿使用费等;

 

2.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买方已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或其他应缴付款项的一部分(具体依据各地政府政策细则);

 

3.本认购协议所涉及款项,均不计利息;

 

4.最终成交价格以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如有优惠,具体优惠方案以现场公示为准。

 

第三条:买方同意由卖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工作,承诺按期签署该物业管理公司拟定的物业服务协议、管理规约等。

 

第四条: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规划部门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认购协议目的的,双方经协商可解除本认购协议。买方须将本认购协议、己付款收据及其他相关资料返还卖方。卖方在收到上述文件15日内,通过买方指定的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已付定金及房款本金(不计利息)返还给买方,卖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五条:买卖双方来往函件按照约定的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对方;如买房地址、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卖方,买方承担应提供资料错误或资料更新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卖方根据认购协议所注明的通讯地址寄出的函件,不论买方是否收到,均以函件回执上注明的邮寄日期三日后(含第三日)视为已送达该函件给买方。

 

第六条:本认购协议签订后,买方不得办理任何加名、减名、更名或换单位手续;买方保证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且买方或委托代理人具有签约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自签订本认购协议之日起4日内,即2018517前,双方于本项目售楼处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约定流程(参见卖方于售楼现场公示/出具的《新房购房指引》)结清余款、办妥手续。若买卖双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除非买卖双方书面同意本认购书时效延期,否则本认购书的效力即行终止。如因买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延期缴纳各项款项等)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买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卖方可另行出售该商品房。如卖方违背本认购协议的规定拒绝向买方出售本认购协议所约定的物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已付定金(不含利息)。

 

第八条:客户已阅读购买房源可能存在不利因素,在签订本协议时已清楚并知晓所购房屋存在的不利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后续问题,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签约。本认购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循法律途径解决。本认购协议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正式买卖合同签订后即行终止。本认购协议一式2份,卖方执1份,买方执1份。

 

买受人声明:对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件之各项条款约定,特别是其中有可能限制买受人权利、减轻或免除出卖人义务和责任部分,以及违约责任部分,出卖人已采取合理有效方式提请买受人注意并做充分说明,买受人已逐字逐句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其全部内容和含义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予接受。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日期:2018513               日期:2018513

 

复核人:                             销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