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相长,德法兼修——自编教材谱写知史爱国新篇章,中华法治文明通识必修课扬帆起航
课程名称:《中华法治文明》
课程性质: 全校通识必修课
开课单位: 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室
教 材:《中华法治文明》
考核方式: 闭卷考试
授课形式: 线下面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建设‘新法科’‘新法学’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西北政法大学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创办国内首家法治学院,将新法学建设做为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需要,回应科技革命和数字社会发展以及学科交叉融合而进行的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创新发展行动。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多次强调,“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健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育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为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法治与国家治理方向是法治学院最新创设的三个研究方向之一。
《中华法治文明》立足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弘扬中华法治文明,早在2018年已作通识选修课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课,为本课程作为全校通识必修课程的开创奠定了基础。为顺应课程教材改革的趋势,切实贯彻“德法兼修”培养理念,坚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落实到本学科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工作中,《中华法治文明》顺利编写完成,首本自编教材将谱写知史爱国新篇章。通过课堂输送知识,通过教师传递情怀,更好地加强我校大学生的法学素养、人文素养和爱国情操。
一、课程简介
中华法制文明的历史历经数千年而从未中断,其文化底蕴之深厚,法律发展的连续性、系统性、完整性,均为世界文明古国所仅见。它既是中华民族智慧与创造力的结晶,也为世界法文化宝库做出了重要贡献。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时期逐步成熟,《唐律疏议》是代表性的法典,清末以后中华法系影响日渐衰微。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不同,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
《中华法治文明》课程以中华法治文明史为宏大的学术背景,充分利用我校优势学科的科研教学力量,立足“立德树人、知史爱国”的培养目标,全面介绍法系文明、法典文明、判例文明、律学文明、司法文明、监察文明、吏治文明、宪制文明、红色法治文明的相关内容。本课程分为9个单元,将人类社会法制研究的纵向维度与专题研究的横向维度有机结合,沟通中外,连接古今,关注现实,在挖掘、弘扬和转化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的基础上,为当代法治中国建设和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二、教材及撰稿人员介绍
《中华法治文明》《中华法治文明》由我校陈玺教授领衔主编,杨宗科教授、汪世荣教授、闫晓君教授共同担任学术顾问,适用于中华法治文明全校通识必修课的自编教材。目前,本书主要作为我校法学以外专业本科生的通识必修课教材,同时,也可以作为法学教育者、研究者的参考书籍。
本书各章节分工及撰稿人情况如下:
律璞,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副教授,法制史教研室主任负责第一章“法系文明”部分的撰写工作,并担任本书副主编;
陈玺,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三级教授,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院长,负责第二章“法典文明”部分的撰写及全书策划、协调等工作,并担任本书主编;
汪世荣,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二级教授,校长助理,负责第三章“判例文明”部分的撰写工作,并担任本书学术顾问;
闫晓君,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法律史学科负责人,负责第四章“律学文明”部分的撰写工作,并担任本书学术顾问;
吕虹,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副教授,负责第五章“司法文明”部分的撰写工作,并担任本书副主编;
任亚爱,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副教授,负责第六章“监察文明”部分的撰写工作,并担任本书副主编;
杨静,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副教授,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室主任,负责第七章“吏治文明”部分的撰写工作,并担任本书副主编;
刘全娥,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授,负责第八章“宪制文明”部分的撰写工作,并担任本书副主编;
马成,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负责第九章“红色法治文明”部分的撰写工作,并担任本书副主编。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中华法治文明》课程是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以外专业本科生的通识必修课程。该课程立足中国当代法治建设现实需要,开展通识课程教育,着力培养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大学生对中华法治文明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提升大学生的法学素养和人文素养,激励大学生知史爱国、明史奋进。
四、课程的基本要求
通过《中华法治文明》课程的讲授,使得学生掌握中国传统法律基本架构和演进脉络、中华优秀法文化、中华法律传统与近代转型、法系文明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等基本内容,帮助学生掌握九个专题的基本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通过课程拓展非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养,在历史和现实之间、在理论与实践当中,培养学生广阔的视野和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五、教学团队
《中华法治文明》课程由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室组织开设。授课团队由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室张金平教授、马成教授、杨静副教授、张永林讲师、何丹讲师和法律史学教研室闫晓君教授、陈玺教授、吕虹副教授共8位教师组成。教学团队成员坚定中国立场,立足学术前沿,集中教学与学术综合优势,认真负责地保证教学质量。
闫晓君,教授,西北大学理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文献研究会副会长等,长安学者,博士生导师,西安市政府参事,陕西省重点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组组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在《法学研究》、《中国史研究》、《国学研究》、《法学》、《学术月刊》、《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期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项目6项,多次获司法部、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科研奖励。代表作《秦汉法律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出土文献与古代司法检验史研究》(文物出版社)2005年;《陕派律学家事迹纪年考证》,法律出版社,2019年;《秦法律文化新探》,西北大学出版社,2020年。《两汉故事论考》,《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1期;《秦汉盗罪及其立法沿革》,《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张家山汉简“告律”考论》,《法学研究》2007年第6期;《古代保密法:漏泄与间谍》,《法学》2017年第2期。
张金平,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研究院院长,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怖策略、国家安全战略。出版学术专著《中东恐怖主义的历史演进》、《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策略》、《当代恐怖主义与反恐怖策略》。发表学术论文《中东恐怖主义的特点》《国际关系学理论框架初构》《东南亚反恐难点和走向及云南国际大通道建设的对策》《试析车臣分离势力恐怖化的暴力文化因素》《中国反恐怖法中境外武力反恐行动的两个原则性规定》等。主持承担国家社科项目“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怖策略”“社会结构的内外张力与阿拉伯之春的发生演变研究”、教育部重点基地重大社科项目“伊拉克政治重建研究”等8项。
陈玺,男,1976年11月生,陕西西安人,中共党员,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院长、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院长、西北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三级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新疆大学博导。第五届陕西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兼任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西安市法学会唐律研究会秘书长。在《法学家》《法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律科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学术月刊》等CSSCI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持2010、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九批特别资助等项目。成果《唐代刑事诉讼惯例研究》入选2016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宋代诉讼惯例研究》入选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唐代钱法考》第七批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获得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中国历史学最高奖)、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西安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七届、第四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一等奖等奖励30余项。2016年入选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入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9年度全国百名博士后科学基金获得者选介》。
马成,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国家公派美国休斯顿大学访问学者。西北政法大学研工部副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法治学院教授。目前主要从事革命法制史、党史党建、党内法规、社会治理、舆情政策等领域的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马成教授担任的重要学术及社会兼职包括: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文史版)》主讲人,光明网思想理论专家库入库专家,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委政法委特约研究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陕西省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陕西省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研究会副会长等。
吕虹,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清代法制史。长期担任《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概论》三门本科生课程以及《中国司法制度史》和《中国法制史专题》两门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代表作为专著《清代司法检验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论文《论清代司法检验主体多元化》(《人大复印资料》 2017年第10期)。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古代司法文明及其当代意义研究》(四卷,人民出版社出版2019年)。
杨静,副教授,法律史博士,法理学博士后,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室主任兼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借调干部,美国爱荷华学院、台湾东吴大学访问学者,农业农村部法治研究会会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案管协会专家理事,参加社科重大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立法对策研究”、司法部重点项目“近代监察制度研究”、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等省部级项目三十余项(主持5项),在中共中央党校学报、学术前沿、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光明日报、法治日报等报刊杂志发表文章六十余篇(核刊6篇,正部批示3篇),参与撰写中华法治文明、枫桥经验系列、农业农村法治系列著作、教材9部。
张永林,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法学硕士)和社会治理法学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特约研究员,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禁毒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百色干部学院《传承》杂志外聘编辑,陕西网络舆情研究中心智库专家,北京“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院中政智库专家,商洛市法院系统理论专家库成员,主持和主研各类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以及政府机关委托横向课题二十余项。在《现代法学》《法学教育研究》《中国刑警学院学报》《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税务报》《陕西日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光明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报刊媒体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
何丹,中共党员,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在站博士后,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讲师。兼任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研究员,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公司部业务顾问。主要讲授中华法治文明、中国法律史等课程,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在《开封教育学院学报》《法大研究生》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六、推荐书目
《中华法制文明史》,法律出版社出版,张晋藩著。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2020年版)》高中段人文社科。
《辉煌的中华法制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张晋藩、陈煜著。入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普及读物项目。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十二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张晋藩著。入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书系推荐书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中国法学的核心命题,中华法治文明优秀传统现代化对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传统优秀法律文化成果的挖掘和整理,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在理论沿革上与现代国家治理具有天然的亲缘性,重视对本土法律资源的转化利用,发掘优秀的本土法律文化资源,深入思考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如何赋予中华法制文明新的内涵,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产生了新需求,新的指导思想产生了新理论,新的历史使命决定了新面向,新的发展任务决定了新学科体系,新领域产生了新知识。建设“新法科”“新法学”就是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在实践中对于面向新时代新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理论创新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过程。我校法治学院通过开展《中华法治文明》课程,将有力地促进法学以外学科专业学生法律思维与法律素养的提高,回应新时代社会发展,特别是法治发展的需求和期待,是我校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新成果。